秦皇岛:高质量立法推动一流国际旅游城市建设
据悉2015年8月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,秦皇岛市作为河北省首批赋权市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,这是我市法治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。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,积极进取,奋发作为,地方立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。
我市目前已颁布实施13部地方性法规,立法效率居全省同类设区的市前列。已颁布实施的13部法规在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中全部全票通过,立法质量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、省人大常委会、市委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。《秦皇岛市沿海防护林条例》获得2020年度河北省十大法治成果称号,《秦皇岛市停车场管理条例》《秦皇岛市海水浴场管理条例》获得2017年度、2019年度河北省十大法治成果提名。
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,在市委的领导下,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,探索建立高效权威的立法工作组织协调机制,努力挖掘社会资源和借助“外脑”,积极构建大立法格局。先后出台《秦皇岛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》《关于加强和规范立法工作的意见》和《关于加强立法工作组织协调的若干意见》,每年召开全市地方立法工作会议,并通过双组长制、立法联席会、协调会、计划落实会等方式,明确责任分工,加强沟通协调,了解立法动态,提前介入法案起草工作,及时解决立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,确保立法规划和计划高效、有序推进。
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,遵循“服务中心工作、突出地方特色、追求有效管用”原则,坚持“小切口”“小快灵”,科学制定立法规划和计划,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。围绕全市重点工作,开展城市市容、爱国卫生、旅游市场管理和长城保护等方面的立法,助力全国文明城市、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和一流国际旅游城市建设;针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,开展停车场管理、噪声污染防治、物业管理、养犬管理、公共设施保护等方面的立法,做到民有所呼,我有所应;聚焦生态立市战略,把核心生态资源保护作为本届人大立法工作的重点,开展海岸线保护、沿海防护林保护、海水浴场管理等方面的立法,守护绿水青山和碧海金沙。上述立法围绕中心工作,符合市委意图,反应群众期待,得到了市委的肯定和各方面好评。
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,始终以质量为中心推进地方立法工作,坚持数量、进度服从质量,坚持问题导向,践行工匠精神,完善审议程序,打造精品良法。推行“两审三通过”机制,注重维护人民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利益,坚决祛除部门利益、行业利益,擅于、敢于在矛盾焦点上砍一刀,对多部法规草案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改,确保法规立得住、行得通、真管用。
下一步,市人大常委会将更好地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,发挥好人大立法主导作用,弘扬甘于奉献、勇于担当的立法人精神,深入推进科学立法、民主立法、依法立法,以良法促进发展、保障善治,以高质量立法推动一流国际旅游城市建设,不断开创我市地方立法工作新局面。